- 行政院於民國八十四年一月五日的第2414次院務會議中通過『發展台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計畫』,並將生物技術及製藥工 業列為亞太營運與製造中心之一。
- 為整合國內有限資源,政府於民國八十五年九月第五次全國科技會議建議積極推動國家型計畫。
- 行政院科技顧問室於民國八十六年四月召開第一次生物技術產業策略會議(SRB),並於同年八月七日第2539次院會通過修正「加強生物技術產業推動方案」。
- 行政院在民國八十六年八月訂定「加強生物技術產業推動方案」之發展策略,明定中藥科學化列為二十四項重 點發展項目之一。以「中藥發展策略」為主要議題,達成加速中藥之研究與篩選,結合學術研究單位及產業界發揮團隊實力,針對特定疾病進行研發新藥並嘗試在國內、外同時進行臨床試驗,以創造一個成功的模式之共識。同年八月,國科會選定「製藥與生物技術」為四個國家型計畫之一,並於民國八十七年三月開始規劃。
- 民國八十九年第四次生物技術產業策略 (SRB) 會議經濟部提出『中草藥產業技術發展五年計畫』並以肝病、氣喘、抗老化、免疫調節之治療藥品為主要技術/產品發展的重點疾病領域,開發品質管制、藥效篩選及製程與劑型方面的平台技術;以植物抽取物(混合 物 )之開發及傳統方劑之新療效、新使用途徑與新劑型為產品形式。
- 民國九十年一月十八日第六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結論:原子能民生應用科技發展:加強推動原子能科技在醫學診斷與治療上之環境建構,積極推動新型實驗室與研發中心之建立。
- 民國九十年行政院第五次SRB會議結論,將持續強力支持生物醫藥及中草藥的研發,臨床前相關技術與設施之建立,實為發展新藥、生技產品及中草藥極為重要且不可或缺之一環。
- 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三日行政院「加強生物技術產業推動方案」執行措施,研究發展及應用─加強醫藥生技基礎與應用研究:規劃推動建立放射藥理與分子影像核心實驗。
- 「製藥與生物技術國家型計畫」於民國八十九年一月至九十一年十二月底執行屆滿三年,國科會指導小組於九十一年四月十二日評估後,建議此一國家型計畫除上游研究外,亦應配合中下游之研發,重新改組運作,並更名為「生技藥物研發國家型科技計畫」。本國家型科技計畫課題構想書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八日通過國科會第157次委員會
- 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始,由本計畫總召集人鄧哲明教授 (台大醫學院藥理學科) 邀集協同召集人趙宇生主任 (國衛院生技藥物組)、張子文執行長 (生技中心)、蕭美玲技監 (衛生署) 、 尹福秀顧問 (經濟部技術處)及執行秘書李水盛教授 (台大醫學院藥學系) 召開會議,針對本計畫初步擬定分組架構,成立五個執行小組與小組召集人之推薦。九月二十日,本國家型計畫第一次指導委員會建議再改名為「生技製藥國家型科技計畫」,並建議工作小組應有產業界參與
- 總體規劃書由國科會諮議小組及指導小組於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四日及二月二十六日分別核准通過;而於四月七日通過國科會第160次委員會議,並成立本國家型計畫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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